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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企云销售联盟合作协议

欢迎加入e企云销售联盟合作项目。

请仔细阅读下列协议条款。一旦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即表明您接受下列条款作为您与e企云平台之间的销售联盟合作项目的协议,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履行您的义务,并以此作为解决双方间纠纷的依据。

(一)术语定义

l  联盟会员指同意参加联盟合作,遵守本协议约定,完成联盟会员在线注册并具备履行联盟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网站经营者或其他实体或个人或联盟广告代理商

l  联盟合作指联盟会员同意通过协议许可的方式投放e企云的链接,以方便客户对e企云的访问以及在e企云购买商品或服务;e企云同意联盟会员在其拥有和/或具有合法经营权、代理权的网站上设置上述链接,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满足时,就e企云的销售向联盟会员支付佣金。

l  联盟网站指联盟会员与e企云建立联盟合作关系的,拥有和/或具有合法经营权、代理权的任何网站,但e企云已合作的网站应事先经e企云同意。

l  佣金指联盟会员在联盟合作项下就e企云产品的销售所应得到的,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计算和支付的费用提成

(二)注册

l  注册e企云销售联盟的用户需要根据引导完成注册步骤,未完成注册步骤的视为未注册,不能成为e企云销售联盟的联盟会员。

l  注册过程中用户需要提供真实的信息用于审核,禁止提供虚假、不完备的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取消联盟会员资格。

l  涉及一下行为的个人和企业不能作为合作推广对象:

* 宣扬色情、暴力、基于种族、性、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或年龄的歧视;

* 宣扬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诽谤的、骚扰的或其他易引起反感的行为;

* 如持有域名的,域名与e企云相类似例如包括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

* 侵犯任何第三方(含e企云)知识产权、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如出现以上情况,e企云有权自行决定取消联盟会员资格、扣发佣金并追究其其他责任。

(三)e企云的权利和义务

l  e企云有权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欲成为联盟会员的申请,并有权要求联盟会员提供任何e企云认为必要的资料、证书、证明等文件。

l  e企云有权合理修改和完善联盟合作方式及本协议的条款;变更自e企云作出之日起即对双方产生效力;如联盟会员不能接受上述变更,联盟会员唯一的救济方式即为(经提前通知e企云后)终止本协议并停止全部推广。联盟会员如继续执行推广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变更。

l  e企云有权随时对联盟会员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联盟会员应配合e企云的检查和监督。

l  e企云平台上显示的所有文字、图片的知识产权均归e企云或其合作伙伴所有。

l  e企云有权收集与联盟合作相关的销售数据,联盟会员同意将销售数据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

l  e企云将向联盟会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其他便利以使联盟会员可以方便地设置至e企云的链接。

(四)联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l  联盟会员声明与保证,其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一切资质与能力,并且符合e企云所不时要求的作为e企云销售联盟会员的资格。联盟会员应按照e企云的要求,就上述声明与保证提供相关证照及其他证明文件。

l  e企云授权联盟会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e企云的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包括所含知识产权)。联盟会员确认上述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属于e企云或其合作伙伴所有,并应确保对该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的合理使用,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可能对e企云的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或可能就跟e企云合作双方之间关系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方式使用该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

l  联盟会员应仅通过经e企云认可的方式进行投放,不得擅自制作任何性质的链接放于其他载体进行投放,尤其不得制作木马程序等进行投放。

l  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虚假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等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如果联盟会员违反此项规定,e企云有权正式通知联盟会员,要求联盟会员在e企云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否则,e企云有权立即终止联盟会员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并且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返还其已收到的佣金并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若因虚假或误导行为给e企云造成任何损失,e企云有权要求联盟会员承担赔偿责任。

l  联盟会员应确保在没有得到e企云销售联盟书面或邮件允许的前提下,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发布或发放e企云销售联盟任何形式的优惠券信息,联盟会员有义务对此类信息进行阻止并向e企云销售联盟举报,e企云销售联盟可根据后果严重性决定是否扣除或减少联盟会员当月服务费用。

l  无论何种原因,联盟会员已经或将要或有可能给e企云造成损失、损害的,联盟会员应向e企云承担全部赔偿、补偿责任。

(五)佣金、收益结算

l  e企云同意按照联盟合作产生的有效交易向联盟会员计算并支付佣金。

所谓有效交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通过联盟网站上设立的至e企云的链接访问e企云平台;

   2)客户在上述访问期间购买了e企云平台上的商品/服务;

   3)买卖关系完成,e企云收到了全部货款;且在规定的有效的退款期限内并未发生任何退款行为。

(4)       若平台产品有优惠活动或产生额外其他费用时须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结算。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l  本协议自联盟会员接受并注册成功时生效

l  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l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尽快对本协议项下应付未付的佣金进行清算。联盟会员可以获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产生的,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计算的佣金。e企云可以在协议终止后90天内保留应付佣金以确保支付金额的正确性,联盟会员必须在协议终止后满90天后的30日内与e企云进行未付的佣金的清算,逾期未清算的,则视为联盟会员放弃未清算佣金的债权,e企云不再承担任何清算与支付责任。

l  签署本协议后,联盟会员正式成为e企云平台销售联盟用户,如e企云平台对联盟用户有其他要求(以下称甲方网站要求”)的,联盟用户亦应同时遵守,如该要求与本协议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七)保密责任

l  通过联盟合作购买e企云产品/服务的顾客即为e企云的客户,客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商品的信息,除非法律强制或本协议另有约定,联盟会员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e企云披露客户信息。

(八)违约责任

l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损失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协议履行后非违约方本应获得的利益。但是,无论如何,e企云在本协议项下的累计总赔偿责任不应超过e企云应付和已付联盟会员的佣金总和。

(九)其他条款

l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l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提交南京市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